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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浙江音乐联考考试科目和要求

来源: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4-12-25 18:08:49

考试科目和要求

    (一)专业考试科目:视唱听音、声乐、器乐三门,总分为100分。各科目占分比例:视唱听音30%、声乐35%、器乐35%

(二)考试要求

1. 视唱听音:

1)视唱:考生随机抽取一道“简谱”或“五线谱”视唱试题,根据老师所给该道题第一个音的音高定调进行视唱。

2)模唱:考生随机抽取一道模唱试题,根据老师所弹奏的内容进行模唱。

2. 声乐:考生独唱自选歌曲1-2首,背谱演唱,总时间不超过三分钟。考生自备乐谱,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(每组考生在考前半小时进行合伴奏一次)。考评教师可要求考生选唱其中的某一部分。

3. 器乐(钢琴或其它乐器):考生演奏自选练习曲、乐曲各一首,背谱演奏,时间不超过五分钟。考评教师可要求考生选奏其中的某一部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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